巫溪县:实行“五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巫溪县:实行“五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一、乡镇(街道)自查。由乡镇(街道)对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管护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好查漏补缺和补短强弱。二、行业部门抽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财政投入总额30%的比例,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强化过程监管。三、审计专项调查。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牵头,聘请三方审计调查机构,每年度对各乡镇(街道)上年度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无盲区审计调查。四、财政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针对资金预算安排与分配管理、使用范围与绩效发挥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依据。五、县委专项巡察。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将衔接补助资金纳入巡察,并加大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通过“五查”举措,项目资金违纪违规明显减少,审计、巡察等查出问题金额占比5年下降近六成。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座4-6层 办公室咨询:023-67731010 监督举报专线:12345
网站标识码 5000000011 ICP备案号:渝ICP备19008126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95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