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推进生态扶贫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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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推进生态扶贫 助力乡村振兴
“十三五”期间,石柱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经济相对落后乡村以及生态相对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石柱县生态扶贫指挥部在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下,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脱贫攻坚主题,切实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促进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脱贫增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十三五”期间,石柱县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城镇群森林生态空间提升、石漠化综合治理、美丽乡村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等中央和市级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加大林业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按“贫困村优先实施、贫困户优先覆盖、贫困户劳力优先使用”的原则,每年完成各类营造林25万亩左右,植树200万株。2020年底,石柱县林地面积达324.6万亩,森林面积达271.4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
2015年以来,石柱县累计实施退耕还林整改提升16.8亩,兑现整改提升资金2776.8万元,兑现退耕还林农户直补资金9932.2万元,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1110.94万元,选聘护林员46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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