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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试点工作方案

日期:2020-08-03


  渝扶组发〔202014

为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导部分区县、乡镇、村开展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一)试点区县:潼南区、武隆区、云阳县;

(二)试点乡镇18个深度贫困乡镇;

(三)试点村:涪陵区、南川区、忠县3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15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非重点区县各1个贫困村。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着力做好规划、政策、工作、保障四个衔接,借鉴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实践经验,探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扶贫工作的政策举措,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扶贫工作方式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试点内容

(一)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衔接。总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经验做法,统筹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系统梳理二者地目标、举措、要求以及支持保障等。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并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有机衔接。

(二)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系统梳理、全面评估现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研究提出脱贫攻坚现行政策中应继续保留的政策及期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中应相互整合或调整完善的政策,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举措,研究提出将脱贫攻坚的区域性、特惠性、阶段性政策转化为乡村振兴全域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的内容和条件。

(三)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探索研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政策支持、力量配备、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经验做法,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工作体系。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

(四)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保障衔接。探索研究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有效衔接,建立严格的乡村振兴督查、考核、评估等制度,强化工作保障。研究在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成效考核等。

四、重点工作

(一)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防止返贫作为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试点的重要前提和首要任务,实施脱贫攻坚总攻十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百日大会战和定点攻坚,聚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脱贫措施户户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统筹抓好深度贫困乡镇与一般乡镇、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稳定增收和持续发展工作。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对脱贫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接续推进、加快见效,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适时提档升级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建设四好农村路,因地制宜建好便民路、产业路、旅游路。强化重点水源工程规划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贫困区域与非贫困区域自然村无差别化光纤和4G网络覆盖。加强贫困地区农田宜机化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坚持长短结合,推动扶贫产业由以短平快为主的特色种养业向以二三产业为牵引的长效产业发展,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入推动特色产业精准到户,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持续用力培育扶贫主导产业,打造一村一品。统筹贫困区域与非贫困区域产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继续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完善财政资金五改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产业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带贫益贫能力。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贫困区县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多重保障制度衔接,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产业。

(五)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贫困村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一项重要任务,分类分档时序化推进。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教育引导贫困户和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屋内屋外干净整洁。整村推进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垃圾污水,完善村庄配套服务功能。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管护机制。全面解决贫困户和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地方可将涉农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六)强化乡村人才支撑。总结推广强化脱贫攻坚人力资源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队伍和乡镇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建设,深入开展三师一家下乡。大力培养农村本土人才,引导外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创新,鼓励退休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健全教育培训、评选认定、动态管理、扶持激励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探索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好产业发展指导员、创业致富带头人作用,探索推行产业村民委员会主任制。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贫困乡镇党委、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整体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落实村两委成员区县级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区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村两委负责人轮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探索完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村民自治管理、民主监督和一事一议制度。

(八)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借鉴脱贫攻坚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的成功经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加强农民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充分激发农民群众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大培训力度,因户施策帮助农民解决资金、技术、劳力等具体困难。探索生产奖补和以工代赈机制,更多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区县负责落实,乡镇、村具体实施的原则,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委、市扶贫办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试点区县和试点乡镇、村所在区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试点乡镇、村要明确1名区县领导定点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试点区县、乡镇、村要制定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工作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时序安排、推进措施等。各相关区县、乡镇、村于6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搞好服务指导。市、区县农业农村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建立工作指导组和联系指导乡镇、村工作机制。各地要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对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要及时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附件: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试点乡镇、村名单


附件

开展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试点乡镇、村名单

一、试点乡镇(共18个)

石柱县中益乡、巫溪县红池坝镇、奉节县平安乡、丰都县三建乡、云阳县泥溪镇、城口县鸡鸣乡、巫山县双龙镇、武隆区后坪乡、城口县沿河乡、巫溪县天元乡、开州区大进镇、万州区龙驹镇、酉阳县浪坪乡、彭水县大垭乡、黔江区金溪镇、彭水县三义乡、秀山县隘口镇、酉阳县车田乡。

二、试点村(共18个)

1.涪陵区江北街道邓家村2.北碚区三圣镇春柳村

3.渝北区大湾镇金凤村    4.巴南区双河口镇塘湾村

5.长寿区双龙镇红岩村    6.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

7.合川区二郎镇六合村    8.永川区松溉镇打鱼河村

9.南川区河图镇长坪村    10.綦江区隆盛镇振兴村

11.大足区宝顶镇古佛村   12.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

13.铜梁区太平镇坪漆村   14.荣昌区观胜镇银河村

15.梁平区曲水镇聚宝村   16.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

    17.忠县新立镇官坪村     18.万盛经开区关坝镇凉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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