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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乡村振兴专报〔2022〕10 期 重庆彭水:探索实施“一二三四”工作法 “富民贷”产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日期:2022-04-28

    “富民贷”产品在彭水县试点以来,彭水县坚持把“富民贷”作为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及早部署、有序推动,探索实施“一二三四”工作法,有序推进“富民贷”工作,精准支持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一、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富民贷”有人抓、行动快。一是专项推动。成立县“富民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富民贷”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认真策划“富民贷”试点推广方案,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卡点难点,确保“富民贷”工作全面展开。二是专班负责。各乡镇(街道)同步组建“富民贷”工作专班,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富民贷”工作上下有人对接,工作有人主抓,联审有人签字。三是专人跟进。专门成立了6个县“富民贷”推广跟进组,采取“5+2”“白加黑”工作模式,抢抓春耕备耕“黄金期”,白天下乡入户开展贷款调查,晚上加班整理贷款资料,及时将“富民贷”送到农户手中。

二、紧促“两方协作”,确保“富民贷”接得住、能落实。一是联动管贷。深化政银合作,农行彭水支行与县乡村振兴局签订《“富民贷”合作协议》,对合作额度、风险分担比例、代偿范围、代偿触发条件、代偿后资金补充机制等重要内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具体运作模式。二是联席促贷。按季召开“富民贷”工作联席会议,实行“周调度、月研判、季通报”,重点分析研究贷款用途是否精准用于生产经营、产业发展趋势是否有逾期风险等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富民贷”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联审荐贷。优化申贷放贷流程,合理设定农户申请贷款、政府审核推荐、银行调查审批“三步流程”,让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农户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目前该县已推荐受理39个乡镇(街道)共计1021户农户的贷款申请。

三、紧盯“三大环节”,确保“富民贷”贷得出、用得好。一是贷前推广突出“抓早抓小”。积极宣传“富民贷”产品兼具免抵押免担保、单户额度高、利率优惠等优点,“富民贷”产品深受农户群众欢迎,农户政策知晓率有所提高,农户争相体验申贷、产品变为“热门话题”。二是实施过程务求“落地落细”。制定《彭水自治县“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明确“富民贷”的产品定义、政策条件、风险补偿金有效期、风险管理、贷款流程等内容,扎实开展“富民贷”产品申请发放工作。目前,该县实现贷款投放260笔、金额3567.15万元,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三是贷后监管体现“促贷促管”。充分借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管控经验,通过村规民约、普法教育等方式,提高贷款农户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确保规范用贷、风险可控。强化督导考核,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督查情况和年度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巩固脱贫成果成效考核。

四、紧跟“四项服务”,确保“富民贷”又富民、更亲民。一是做足授信服务。根据农户申请贷款金额和授信模型自动核定的信用额度,提供单户贷款额度3000元—20万元的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并综合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在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合理确定贷款利率。2022年贷款利率定为3.7%,累计向全县授信农户数358户,金额4824.22万元,切实做到“让利于民”。二是做好贷后服务。强化贷后管理,建立“富民贷”工作台账,动态监督贷款投向,加强贷后产业指导,帮助贷款户用好“富民贷”,降低产业发展失败的风险。目前贷款用于养殖业1229万元、种植业576万元、餐饮业684万元、批发零售业640万元、制造业437万元、文化艺术业40万元。三是做优还贷服务。“富民贷”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最长可贷5年。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1次最多两年半的贷款展期,避免农户因逾期纳入征信“黑名单”。四是做实补偿服务。建立“富民贷”风险补偿机制,注入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根据“富民贷”工作进度及时追加风险补偿金额度。风险补偿实行集中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对因客观原因确无偿还能力的贷款到期农户,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帮助农户在3个月内“逾期代偿”,代偿后催收的贷款,及时回流划转至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全力保障“富民贷”工作不断档、群众贷款需求不脱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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