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区县、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方义明等615人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党支部等400个集体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13日。对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市扶贫办
联系电话:67523571、63151010(传真)
地址: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幢6012室
邮编:401120
二、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电话:86865999、88152785(兼传真)
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301室
邮编:401120
重庆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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